中国传统文化蕴涵着丰富的和谐思想,儒家更是关注社会的和谐。儒家历来看重《周易》,将其奉为五经之首。孔子有天假数年以学易的渴望,宋明理学家更是从周敦颐、张载到朱熹都深谙《周易》。对于儒家特别是宋明理学家来说,《周易》最大的魅力在于,通过天、地、人三个世界奠定了以道德完善为宗旨、以上下尊卑为秩序的和谐模式。利用和发挥这一理念,宋明理学家们通过将社会秩序化、宇宙秩序化和家庭秩序化,论证了宗法等级制度的合理性,在君臣父子的人伦日用之间将蕴涵上下尊卑的和谐理念付诸实践。

  一

  儒家所追求的和谐是各处其位的等级和谐,也就是说,和谐在现实社会中具体表现为维护上下、尊卑的宗法等级。正是在天、地、人三个世界的转换中,通过宇宙秩序而家庭秩序,家庭秩序而社会秩序,《周易》将上下尊卑的和谐之道不露声色地表达了出来。

  在《周易》的视界中,宇宙是一个生命整体,其目的是“生”,而宇宙、天地的生生之德是通过人即人道之仁义完成的。可见,《周易》建构的宇宙生成模式传递出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并使天人合一成为人“与天地合其德”的过程。这用书中的话说便是:“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周易·乾卦》)。

  进而言之,《周易》所讲的“与天地合其德”奠定了天人合一的和谐方式和价值取向,其具体方法就是将宇宙秩序(天道)转化为家庭秩序和社会秩序(人道)。在这方面,《周易》一面把整个世界说成是一个有机整体,一面强调整体中的尊卑等级;由天地之尊卑演绎出万物之等级,进而推导出人类社会的夫妇、父子和君臣关系,致使宇宙秩序转换为家庭秩序和社会秩序。其书不止一次地写道: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周易·系辞上》)。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周易·序卦》)。

  在这里,《周易》把自然与人事、自然秩序与社会秩序连为一体,致使整个世界成为由天地、万物、男女、夫妇、父子、君臣组成的多层次系统。在这个大系统中,各个子系统都处于不同的等级之中;由于各种存在具有不同的功能,各司其职,整个世界才和谐有序:自然秩序即“物则”,天地的目的是天生地养,天覆地载,日月同明,四时合序,风行雨施;万物的目的是尽性遂生,同生共育,和谐相处。社会秩序即人伦,人的目的是各安其位,各尽其分,除尽好夫妇、父子、兄弟、君臣、朋友的五伦之道外,还要参与万物的生长。只有人和自然万物都在各自的位置上尽了职责,完成了自己的目的,这个宇宙整体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

  二

  《周易》开启的和谐思路引领了后续儒家和谐理念建构的基本走向。受《周易》的影响,早期儒家推出了天人合德说。在这方面,孟子和《中庸》是典型代表: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

  理学以“性与天道”为中心问题,本质上是对《周易》开启的天人合一的继承。事实上,理学家对《周易》开启的与天地合德的天人合一模式的推崇早在北宋就已经初露端倪。例如:

  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下而未始遗人(张载:《横渠易说·系辞上》)。

  “生生之谓易”,是天之所以为道也。天只是以生为道,继此生理者,即是善也。善便有一个元底意思。“元者善之长”,万物皆有春意,便是“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成却待它万物自成其性须得(程颢:《河南程氏遗书卷2上》)。

  不仅如此,在以道德完善与上天合一的过程中,理学家重申并且细化了《周易》将宇宙秩序转化为家庭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主题。为此,他们在与宇宙秩序和家庭秩序的相互通约中淋漓尽致地彰显了社会秩序的天然合理性,并且通过社会秩序向家庭秩序甚至生理秩序贯彻,将和谐理念转化为实践操作,致使整个社会宗法等级秩序的和谐建构过程落实为个人的道德修养功夫。在这方面,张载的“民胞物与”说和王守仁的“天下一家,中国一人”说是其典型形态。

  张载认为,气是世界万物的本原,人与万物都是由气凝聚而成的。这表明,天地是人类共同的父母(“乾称父,坤称母”),人与万物则是朋友(“物,吾与也”);人与人是同胞兄弟(“民,吾同胞”),整个社会是一个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君主是天地父母的嫡长子(“宗子”),大臣是辅助嫡长子管理家务的“家相”,社会上的精英(圣贤)是同胞中的杰出分子,诸多弱势群体(残疾、鳏寡)则是同胞中的“颠连无告”者。这样一来,宗法等级社会上下、尊卑、贵贱的等级关系就成了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在此基础上,他进而主张,在这个大家庭中,人人都应该尊敬长辈、敬仰圣贤、慈爱孤幼、同情帮助弱者,彼此之间保持高度的温情和谐。至于个人,如果你已享受到“富贵福泽”,应该看作是天地父母对你的厚爱;如果你尚处于“贫贱忧戚”,则应该看作是天地父母对你的磨练——目的是为了“庸玉汝于成”。对此,你应无怨无悔,甘心顺受。基于这种认识,张载大力弘扬孝道,极力提倡对父母的绝对顺从。可见,“民胞物与”说反映了张载试图通过倡导传统

  孝道把家庭秩序化为稳定的社会秩序的愿望。

  王守仁认为,“天下一家,中国一人”是仁心发泄的结果,也是理想的社会秩序。在他看来,天地万物与我原本是一体的,因为对于人来说,“其心之仁本若是”:在仁的支配、驱使下,人“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甚至见“草木之摧折”、“瓦石之毁坏”也有“悯恤”、“顾惜”之心。这样,在仁的沟通下,人与他人以至与鸟兽、草木、瓦石连为一体,达到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王守仁不仅把人与万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定位为洋溢着爱的“一体”、“一家”,而且着重强调“一体”、“一家”乃至“一身”之中的等级之分。王守仁指出,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体的,一体之中的条理使人对人类、禽兽与草木的爱显示出厚薄,进而分别对待:“人与禽兽同是爱的,宰禽兽以养亲,与供祭祀、晏宾客”;人与人都是被爱的对象,“一家”、“一人”之中的厚薄又使爱先由至亲后推及路人。例如,“至亲与路人同是爱的,如箪食豆羹,得则生,不得则死,不能两全,宁救至亲,不救路人”。王守仁强调,对天地万物以及家人路人分别对待完全是自然而然、天经地义的。这种关系和位置不可颠倒或改变。如此一来,通过将社会秩序说成是基于血缘关系的家庭秩序乃至生理秩序而使宗法等级秩序具有天然性,王守仁论证了上下、尊卑的合理性,进而为宗法等级制度张目。

  至此,《周易》开启的和谐模式在宋明理学中臻于完备:第一,在理念上,天人合一的模式转换为宇宙秩序—社会秩序—家庭秩序的三位一体。通过这个三位一体,理学家一面将和谐说成是宇宙本体的题中应有之义,一面通过道德践履把宗法等级制度落实到君臣父子之间。第二,在操作上,将宗法社会的和谐建构具体化为社会秩序、家庭秩序,不仅以最切近、最通俗的形式贯彻着天人合一,践履着仁义道德,而且在家庭秩序中犹如生理秩序一般不容颠倒地强化了宗法等级制度的天经地义、万古永恒。正是在这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中,理学家将《周易》奠定的和谐理念发挥得淋漓尽致,并且拓展为和谐建构。

8207503129 2024-11-13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