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视台的“老娘舅”,是一档受欢迎的调解民间纠纷的节目。它能情理兼顾,重在普及法律与道德。

一些家人、亲戚之间的房屋、财产纠纷,头绪纷纭,关系错综,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或面红耳赤,气急败坏,或号啕大哭,泪下如雨,千头万绪,各争高下;但是,在“老娘舅”的条分缕析之下,以法律为准绳,以情理为经纬,以和解为要义,常常如理乱丝,渐渐的就有了头绪;又如冰雪之遇暖春,逐步地化解了对立情绪,结果,往往在水到渠成的关键点上,“老娘舅”提出调解方案,双方各让一步,调解成功,达到皆大欢喜、或者至少大致满意的效果。

其实,“礼之用,和为贵”,从历史上看,求得争讼的和解,一直是传统文化的一个独特的亮点。孔子说过:“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追求和谐,至于“无讼”,这是儒家的一种高尚理想。孔子此语的思路,源自《周易·讼卦》,卦辞中说:“讼,有孚,窒惕。”争讼者即使有理有据,在争讼过程中,也会处于一种窒息、忧惕的气氛中。

打官司必有胜负。争讼的双方,未知后事如何,自然不免“窒惕”。即使胜负已分,胜者担心败者报复,败者则处心积虑于重新扳回局面,争讼的不安,像魔鬼附身一样,长期难于休宁。特别是亲人之间,即使官司胜利了,亲情也就永远结束了,那就会“窒惕”永存了。

《周易·讼卦》的“九五”爻与“上九”爻,非常有趣地唱了个双簧。“九五”爻说:“讼,元吉”,官司赢了,大吉大利。紧接着的“上九”爻却说“或锡之以鞶带,终朝三褫之”。“鞶带”,官服,象征官职。打官司赢来的官职,最终还是要丢掉。儒家学者在《象传》(传说为孔子所写的对于《周易》的经典解释)中解释说:“以讼受服(得官),亦不足敬也。”

《史记·周本纪》中,记载了虞、芮两国争地,去找周文王(当时还是诸侯西伯)评理的故事。两位国君刚刚进入周国境内,看到耕田的人们,相互让道;行路之人,都让年长者先走。这一看,心中就自觉惭愧了,两人相与说:“我们所争的,正是周人所耻于做的事情啊!我们见了西伯,岂不难为情吗!”于是两位君主回国,相互谦让,这块地就成了无主土地。人们称之为:间原。“间原”者,两国之间的无主原野也。

我们现在的报刊上,常常讲到“六尺巷”的故事,其实,“六尺巷”源于“间原”,“间原”的思路则又源于《周易·讼卦》。《周易·讼卦》的指导思想,则出于《周易》的和谐哲学。孔子在《易·系辞》中,概括《周易》的核心思想为“阴阳合德”,即,矛盾双方的依存与和解;宋代哲学家张载总结传统的辩证法的特点说:“仇(对立面双方)必和而解”。强调和解,是传统的辩证法有别于西方辩证法的一个根本特点。

《易·系辞》中有一句深刻的大白话:“百姓日用而不知”。从“阴阳合德”到耕者让道、行者让路,再到“间原”、“六尺巷”,在日常社会生活的背后,其实是处处渗透着哲学的。

在过去的若干年中,批判传统文化,批判儒学,斗争哲学盛行,其流风余毒则是败坏了社会风气。有时候,一点小纠纷,都能发展到死人失火的程度;学生杀同学、学生杀老师,或者是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日常纠纷,忽然就“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或者是自以为是,漠视法律,“逞一时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眼睛一眨就成了罪大恶极的杀人犯。更多的纠纷,则是在亲人、亲戚、邻里之间,争气、争财,动辄法院相见;法院判下来后,不服气者则又动刀动枪。这同样是一种“百姓日用而不知”,只不过是斗争哲学的“日用”而已。

有识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往往就是善于将高明的哲学思想化为百姓的日常生活的智者。倡导建立和谐社会,斗争哲学渐次消歇,和谐哲学渐次复归,这应该是个大趋势。所以,我把《老娘舅》节目的出现,看成是一种和谐哲学的具象化,看成是优秀传统文化的回归。质之识者,以为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