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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对“风水学”的影响

来源:周易预测 作者:周易学习 背景: #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字体: ]
ldquo;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体rdquo;(《周易middot;系辞》)。《周易》这部奇特的古代哲学文化典籍,体现了人的形象思维、辩证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体”(《周易·系辞》)。《周易》这部奇特的古代哲学文化典籍,体现了人的形象思维、辩证思维和整体思维,对思想、文化、艺术和民俗等诸多领域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陈立夫在为黎凯旋《易数浅说》撰的《序》中写道:“易经一书,不但是文化的本源,同时也是文化的枢纽,凡我国古代的哲学、科学、兵学及艺术,莫不依此本源而衍生,也莫不依此枢纽而向前发展!”[1]“风水”理论也不例外。
  “风水”的定义,最早见于晋代郭璞《葬书》:“葬者,乘生气也。五气(五行之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经》曰:气感而应,鬼福及人。盖生者气之聚;凝结者成骨,死而独留;葬者反气纳骨,以荫所生之法也。丘垅之骨,冈阜之支,气之所随。《经》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郭璞是从《周易》“气”论基础上提出“风水”这个概念的。由《周易》而生发的“风水”概念是古代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旧指住宅基地、坟地等的自然形势,如地脉、山水的方向等。在8 9年版《辞海》中,“风水”之定义如下:“亦称‘堪舆’。一种迷信。认为住宅基地或坟地周围的风向水流等形势,能招致住者或葬者一家的祸福。也指相宅、相墓之法。”[2]
  进入20世纪90年代,学术界,尤其是建筑界对“风水”研究者日益增多,发表了不少论文与专著对“风水”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的认为“风水”是古代人们对居住环境进行选择和处理的一种学问;有的认为它是一种有关环境与人的学问,是神秘色彩、朴素思想、浓厚迷信成分、少许合理因素的经验积演;也有的认为“风水”是集天文学、地理学、环境学、建筑学、规划学、园林学、景观学、伦理学、心理学、预测学、人体学、美学于一体,综汇性极高的一门学术等等。
  笔者认为,“风水”包含有丰富的内容,不能简单地与“迷信”划等号,我们应该辨证地去看待它,剔除其腐朽和落后的思想,研究其背后的居住理念、环境思想和美学意义。风水理论受《周易》思想直接影响,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其一、阴阳理论
  
  《庄子·天下》曰:“《易》以道阴阳。”阴阳平衡是《周易》重要思想,《系辞》和《说卦》共有5处谈及“阴阳”。“阴阳不测之謂神”(《系辞》),阴阳不可预测和认识,是神秘的道。“阴阳之义配日月”(《系辞》),我们又可以从“日月”的运行和特性来了解它。也就是说,“观变于阴阳而立卦”(《说卦》),通过观察天地阴阳变化,我们可以通过设立卦象来认识它,比如《乾》卦就是“天行健”,“言阴阳相薄也”(《说卦》)。从“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系辞》),我们又可以从中领悟阴阳合美、刚柔有位之奥妙。《周易》阴阳思想被风水学说充分吸收,阴阳平衡成风水学说重要原则之一。风水学说中,山以高峻为阴,平衍为阳;曲为阴,直为阳;俯为阴,仰为阳;尖为阴,窝为阳;静为阴,动为阳;山为阴,水为阳。在风水中,大的格局要体现阳,要有比较多的阳的成分,如要有丰富的水流,有较大面积的平原等。“阴阳序次,风雨时至,春生繁祉,人民和利,物备而乐成” (《国语·周语》),阴阳平衡的地方才具备人们繁衍生息、安居乐业的环境物质条件。“阳益阳,而阴益阴,阳阴之气固可以类相益损也”(《春秋繁露·同类相动》)。山无水不变,水无山不合。动静咸宜,阴阳和谐,才合乎《周易》之道。
  
  其二、方位观念
  
  《周易》谈及“位”有90多处,强调“中正”、“得位”、“吉位”,警戒“凶位”,《乾》、《坤》二卦可为典型例证。《乾卦》曰:“大明终始,六位时成。”何谓“六位”,据《焦氏易林·易林卷第四》解释:“天地即乾坤二卦,六位:震、巽、坎、离、艮、兑”,“六位”即指雷、风、水、火、山、泽,这里其实说的是宇宙万物的形成阶段,万象更新,生机勃勃,这是所谓“成”,也就是“得”位。《坤卦》:“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这里的“位”也就是指人类学习宇宙天地之道,而端正自己、修身养性,身心都达到美的境界,即“正位”,也就是“合位”。另外,《周易》中有五位概念。所谓五位,是指大衍之数中五个天数1,3,5,7,9;五个地数2,4,6,8,10,“五位相得而各有合”,1与2相得,3与4相得,5与6相得,7与8相得,9与10相得,有了“五位”之名。强调的也是“得位”和“合位”。1、6北方水,2、7南方火,3、8东方木,4、9西方金,5、10土。堪舆家又将九宫与九色相配,成为“一白、二黑、三碧、四绿、五黄、六白、七赤、八白、九紫”。易学中牵涉到方位的有四象、河图、洛书、九宫、先天八卦、后天八卦、十二辟卦、二十四山、卦气图、六十四卦圆图等。其中前四种是方形的方位,后六种是圆形方位。圆形方位从东西南北四位发展到八卦的八位,十二辟卦的十二位,二十四节气的二十四位,卦气图的七十二位与六十位,直至六十四卦圆图的六十四位。《周易》及其易学的方位观念对风水影响很大,风水罗盘中几乎包括了易学的各种方位。而五行相生相克也成为风水学说重要原则之一。
  
  其三、吉凶观念
  
  风水中推算吉凶的理论是从《周易》及其易学中引进的。《周易》本身就是卜筮之书,讲吉凶。孔子谈论“吉凶”多而全面。[3]《周易》有24处出现“吉凶”二字,一处出现在《乾卦·文言》中,其他均出现在《系辞》中。《系辞上》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周易》判断吉凶的办法是“观象”,卦辞根据一卦之卦象来判断一卦的吉凶。《系辞上》曰:“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另外,《周易》“吉”字出现275次,“凶”字出现118次,“吉”明显重于“凶”,这是人乐天知命的一个表现。“吉凶”因为程度不同分为六种情况:“吉”、“吝”、“厉”、“悔”、“咎”、“凶”。高亨《周易古经今注·第六篇·吉吝厉悔咎凶解》,释《周易》之“吉”有:吉,初吉、中吉、终吉,贞吉,大吉,元吉,引吉;释《周易》之“吝”有:吝,小吝、悔吝,终吝,贞吝;释《周易》之“厉”有:厉,有厉,贞厉;释《周易》之“悔”有:悔,有悔,悔吝,无悔,悔亡;释《周易》之“咎”有:为咎,匪咎,何咎,无咎;释《周易》之“凶”有:凶,终凶,有凶,贞凶。“总之,吉者,福祥也;吝者,艰难也;厉者,危险也;悔者,困厄也;咎者,灾患也;凶者,祸殃也。”吉、利喻好,属于“休”;吝、厉、悔、咎、凶喻坏,属于“咎”。虽然有五种不理想的情况出现,但是,言及“悔”时,58次中“无悔”、“悔亡”计29次;言及“咎”159次时就有“无咎”141次,所以,整体上来看,还是吉多凶少。另外,与“吉”相关的是“元”、“亨”、“利”、“贞”在《周易》中也出现频仍。《易传·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高亨在《周易古经今注·第五篇·元亨利贞解》中则另有所析:“元,大也;亨,即亨祀之享;利,即利益之利;贞,即贞卜之贞也。”高亨分析《周易》之“元”有:元吉,元亨,元夫;《周易》之“亨”有:亨,小亨,元亨;《周易》之“利”有:无不利,无攸利,利,不利;《周易》之“贞”有:贞吉,贞凶,贞吝,贞厉,贞,可贞,利贞。这四个字在《周易》中出现500多次,也大部分是言“吉”多,言“凶”少,如“不利”只出现39次,“贞凶”、“贞吝”、“贞厉”出现26次,如此等等都足以说明《周易》对“吉”的喜好以及乐观的精神。而这种思想深深影响风水学说,强调趋吉避凶,并采取种种符合道的方法化凶为吉。  

  其四、气论
  
  《周易·说卦》说:“天地定位,山泽通气。”“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物”是由山泽“精气”的流动转变而生化出来的,《系辞上》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据王弼解释说:“精气烟煴,聚而成物。聚极则散,而游魂为变也。尽聚散之理则能知变化之道,无幽而不通也。”也就是说,“气”聚则成物,散则成游魂,因此,明白了“气”“聚散”的道理,便能够知道变化的道理,没有什么神秘的东西不可以被了解。而且,“气”讲究的是“同气相求”,性质相同的“气”就会互相吸引,聚在一起,《乾卦·文言》曰:“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而人类的情感相投也和万物阴阳柔刚的感应交融一样,正如《咸卦·彖》所说:“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因此,物必须要“气”相聚才会生,而相聚的基本条件是“同”,有“同”才会 “感应”,相互“感应”了才会“相与”,也才会“通”,才会有“变化”,充满生气的万物才会形成,圣人明白这种变化的道理,就能够达到无所不知的境界。“气”的哲学强调的就是人所强调的“和”。人要了解大自然的生命奥妙,与自然和谐相与,最终达到天人和一的境界,这样就会亨通,人类也才会蓬勃地繁衍发展。
  风水术中发挥了《周易》以及历代关于气的理论,强调气在风水中的作用。在郭璞《葬经》中,通篇充满“气”的概念。气无所不在,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夫阴阳之气,噫而为风,升而为云,降而为雨,行乎地中,而为生气。夫土者气之体,有土斯有气。气者水之母,有气斯有水。《经》曰:土形气行,物因以生。夫气行乎地中,其行也,因地之势;其聚也,因势之止。《经》曰:形止气蓄,化生万物,为上地也。《经》曰:地有吉气,土随而起。支有止气,水随而比。”
  “气感而应,鬼福及人”,死者安葬需选择有“气”之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所以要选择得水藏风的宝地,才能“聚”气、“止”气,才是好风水,能够福荫后代。这种说法有多少科学可信成分我们姑且存疑。不过,这种择地估计一是可以使尸骨不易腐烂,更久地保存。二是寄托生者对死者的哀思和敬重,希望死者有一个美好的居住环境。三是灵魂观念和重生思想,认为亡灵的安息可以使生者更好的生活。
  
  其五、天人合一、乐天知命
  
  天、地、人合一是风水的最高原则,风水的选择必须要真正合于《周易》天人合一、“乐天知命”的精神,正如《乾卦·文言》所强调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於人乎?况於鬼神乎?”具有生命力量且行为高洁的“大人”要与“天地”、“日月”、“四时”以及“鬼神”相“合”。如果事先认识到天道,那么“天”便可以在了解和掌握之中,便不会违背人的意愿;如果还不知道天道的奥妙,那么就应该奉行天的时序。既然连“天”都不会违背有“合”德的“大人”,那么推而广之,普通的人和鬼神就也都不会和大人相违了。因此,“合”于人之生是至关重要的,“以天地万物为一体”[4],方能够达到天、人、鬼神皆成就自己功德的境界,亨通无咎。采取顺应而不是对抗的方式对待天地运行之自然规律,这无疑是人的明智之处。
  “乐天知命”在《系辞上》说得更为具体:“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这里既是说易道,更是说人道。因为“似”天之“行健”、地之“厚德载物”,所以才不会违背自然规律;智慧周遍万事万物,而道也济助天下,所以不会有什么过错;即使还没有走上正轨在旁道运行,但不流失自己的方向,乐于天道而知晓人自身的命运,所以就不会忧虑;安于所处的地位而敦厚自己的仁德,所以能够博爱人和天地自然万物。孔子曰:“五十而知天命”,这种“知”,是一种对世界和自身的认知。同时又是一种“乐”,乐达自信。当然这种乐也并不是盲目乐观,而没有忧患之心。“乐”天,与“忧患”时世是并行不悖的。“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周易·系辞下》)没有危机意识,没有责任感,遁世无为,只顾一己之乐,不是真正的“乐天”,而正如朱熹所言:“切冀眠食之间以时自重,更能不以乐天知命之乐,而忘与人同忧之忧。”[5]朱子是深谙《周易》的精神的。
  从“天地之化”、万物之理和“昼夜之道”中去感悟,学习如何立身于世界的道,这也就是为什么人好“风水”,谈“吉凶”的根本原因所在。也正如此,人非常重视立身安命之环境,即使是死者之地的选择,也是为了生者。而且,“风水”观念使人注意环境的选择和美化,从而创造生活的美。正像英国学者李约瑟所说:“风水对于人民是有益的。……虽然在其它一些方面,当然十分迷信,但它总包含着一种美学成分,遍及的田园、住宅、村镇之美,不可胜收,都可由此得到说明。”[6]也正是这种对人的重视和对天地鬼神的敬畏,使人追求一种诗意的安居。
  按照《周易》阴阳、方位、聚气、就吉避凶、乐天知命等原则,风水的选择主要有以下两种:以水为主和以平原为主。风水先生在选择民居、都城、市镇时,都强调“负阴抱阳”或“背阴面阳”。民居选宅要求是山居则选择平坡建宅,平野则选择高处落居,而且要藏风蓄水。国都、郡府等大、中城市要求局势宽大,落气隆厚,非平原不可。“帝都要求大局,也就是垣局,坦局必落平原。”(《地理知止》)所以要求“背名山而面洪流”。春秋时吴国的都城、秦都咸阳城、东汉洛阳城等,包括我们现在的首都北京城,无不是按周易象数、风水理论安排的。不过,由于很多统治者不能领会《周易》中的“形而上”的“道”,不以“德”修身治国,而只单纯追求“形而下”的外在的“器”的建造,因而达不到天人和一的境界,最后自然也不会亨通。
  笔者认为,“风水”,无非是生与死如何“安”的问题。生人居住环境的选择和创造,是通过对建筑、园林以及环境的美化来求得人与自然和谐共进;墓地的选择,是对先人的一种尊重和悼念,同时也对生人的生活寄寓着一种美好的祝福。而且,古人因对“风水”的重视而馈赠给我们大量宝贵的文化遗产,至今仍有相当高的审美价值和借鉴意义。因此,我们对“风水”理论应该辨证地看待,而不应轻易否定。
  《周易》对风水学说的影响当然不仅仅限于阴阳平衡、五位相得、趋吉避凶、气感而应和天人合一等等思想,两者之间的关系还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探究,这将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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