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轿、拜天地、合卺
旧时新娘要乘红色绸缎披挂起来的花轿。花轿子迎娶新娘时一般是两乘,一乘新郎坐,另一乘不能空着,要选一个秀美的男童坐,这叫“压轿”,有期望多子的意义。花轿到达结婚的地点,新娘不能自己走出来,除要别人掀开轿 帘搀扶外,还要脚不沾地,踩在铺好的袋子或红毡上。因为要有人不停地挪动袋子才能传到新郎家的花堂门口,按照语言的谐音,“传袋”即“传代”也。
新婚夫妻所行的一项重大礼仪为拜天地。届时要以男左女右的位置下跪,同时向象征天地的诸神及父母磕头,然后夫妇对拜。
新婚夫妇有同饮交杯酒的习俗,不同的地域饮交怀酒的形式也不同,有的是同饮一杯,有的则分杯而同时饮,也有的饮时用两杯、两臂互相交叉,总之不管什么形式,都象征男女同体,象征阴阳合一。合卺的习俗起源得非常早,可以追溯到周代。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记载此时所用的杯子以彩结连之,饮毕要把杯盏和花冠都掷于床下,如果杯盏一仰一合,则证明吉祥,很明显这是得子的吉兆。最早的酒杯是葫芦瓢。葫芦是合二而一和一分为二的统一体。中华民族把葫芦作为男女相交、阴阳相合的合体始祖神。合卺的习俗源远流长,由民间而传入了宫廷。《明史》卷五五和《清史》卷八九都记载皇帝及皇太子行结婚大礼时都实行合卺的习俗。
2、面虎娃娃、等娶罐
陕西一带有这样的习俗,新娘到婆家门口,婆家送给新娘的第一件礼物是一对白面蒸出来的面虎,这对面虎两目圆睁,憨厚可爱。婆家的人把系着红线的一对面虎系在新娘的脖子上,新娘欣然接受。到了洞房里,在火红的喜烛下,新娘津津有味地食虎头,新郎则食虎耳。这其实表明阴阳虎相交而繁衍子孙的观念。
陕西关中一带姑娘出嫁时有送等娶罐的习俗。什么叫等娶罐?等娶罐是插放小木屑用的,这种小木屑蘸上硫磺,等于火柴,有点烯灯火之意。问题不在于等娶罐的用途,而在于其装饰面。这些等娶罐出自不同的女性(或娘家人)之手,同样的童子抱物坐莲图,娃娃所抱的是在不停地更换的:有的抱笙,有的抱桃,有的抱猫,有的抱石榴,有的抱桂圆等等,但是其主体图案都是一个娃娃,娃娃都梳着抓髻,背饰均为花卉,有时在花下面突出一个字,有时带有“0”形符号。等娶罐是点烯灯火的用物,中国人常常把生儿育女称为“续香火”,这样看来,祈子的主题是再鲜明不过了。
3、吃红鸡蛋与撒帐
在婚礼上常常有分送红鸡蛋的习俗。新娘入洞房之后,要抖开花被,人们挣抢埋在被中的红鸡蛋,这样不仅利于新娘生育,不孕的妇女也相信可借此生育。在浙江金华,新婚之夜新郎新娘要吃“子茶”,“子”就是指的蛋,又谐音孩子的“子”,所以吃“子茶”也是祈愿早生子之意。云南金平县内的哈尼族娘家要带两包糯米饭,并把每个饭包上的鸡蛋都分成两半,吃饭时要将新娘的饭包的半个允蛋和新郎饭包的半个鸡蛋分别重合,然后让新娘吃掉,据说象征两性事,可以生儿育女。在原始初民的信仰中,人从卵生,天地万物均从卵生,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巨大的卵。道教认为天、地、人原本一体,同属宇宙卵,有着同样的属性,合一则是顺乎自然。
在婚礼上还有撒帐的习俗。据《戊辰杂钞》记载,这习俗最早起源于西汉武帝刘彻的新婚之夜。出身低微的李延年给皇帝当差,为得高官厚禄,把自己的妹妹送给了皇帝。按照中国封建的礼法,李夫人的身份是低微的,不可能行正式的大礼。李延年觉得自己没有脸面,也委屈了妹妹。于是就在华灯高照的新婚之夜,向皇帝跪奏,要分撒彩果以辟邪。当皇帝和新夫人并坐在合欢床前时,李延年边歌边舞,在灯光歌舞的欢笑声中,人们把大把大把的红枣、栗子撒向新婚夫妇,原来枣栗子的用意是“早立子”。果然李夫人“梦熊入怀”,生了个皇子,确立了应有的地位。
现在的婚礼上仍然有撒帐的遗俗,只不过不撒枣和栗子,而是用五颜六色的纸屑代替了,有的学者认为有春花秋实的意义。“撒帐原是象征播种的,五谷干果都是植物的种子,春天播下种子,秋天就能收获了,与九月怀胎是致的。”(宋兆鳞《中国生育信仰》第381页)这是以巫术观念来解释,种子是可以收获的,人也可以模仿。
旧时江苏省江宁县民间婚礼还有撒筷子的习俗。在新郎新娘进入洞房之后,领唱人拿着一把筷子朝上面边抛边唱:“筷子筷子,快生贵子;筷子飞扬,子孙满堂; 筷子落地,状元及第。”苏北应县还在闹洞房时,有“筷捣窗户”的习俗。新郎父亲抱着一胖男孩,拿着红筷子,边捣边唱:“……一捣一传,养个儿子做大官;一双筷子一个洞,生个儿子更有用……”
新婚要同床共枕,新婚夫妇的床前要贴床公、床母的像。在新郎、新娘享用新床前,忌讳新床空着,必请人来压床。压床的人有三种。一种是有夫、有儿有女的全福人,一是新郎的好友,还有十岁以下的儿童,这都具有祝福兼得子的含义。一般新婚夫妇的床是由别人铺的,要请一个有丈夫、有子女甚至有孙子、孙女的老妇人(全福人)来铺床。
江西流传着一首铺床歌:
蒿草青,稂草黄,我替新人来铺床。
两头铺得高高的,中间铺个子孙塘。
预祝今年生贵子,明朝定出状元郎。
4、房事与吉时吉方
房事是指性行为、性生活。婚姻是性行为、性生活的合法化,即便如此,民间也有不少礼俗约定,并且具有鲜明的择吉取向。
房事的礼俗约定有的是出于健康方面的考虑,较少神秘色彩,甚至还有某些可取之处。古人把精液看得很重,认为含有某种精气、元神,俗称“精液一点,血水万滴”,精液是比血液更为珍贵的东西,因而房事过多会损神折寿。台湾有俗谚“惊死螟螟一,不惊死螟螟七”。意谓怕死的一晚上只交合一次,不怕死的一晚交合七次。还有一首流传甚广的俗语是:“二更更,三螟螟,四数钱,五烧香,六拜年。”
意思是二十岁时每更可交合一次;三十岁时一晚可交合一次;四十岁时要像一五一十数钱那样,每五晚交合一次;五十岁时就要像初一、十五烧香那样,每半年一次;到了六十岁,就要像一年一度的拜年那年,一年只能交合一次了。
有的时候虽然房事不多,但也有伤身体,如在身体劳累困乏时就是如此。俗话说“百里行房事者病,行房百里者死”,意思是走远路后行房事会生病。而行房事后再走远路更有性命危险。
房事交合还有许多禁忌,如:心情郁闷、愤怒时忌交合,因为此时行房,肝火太盛,会火上烧油,伤肝损脾;吃得太饱或空肝腹忌交合,俗以为醉饱后行房事会损伤五脏,空腹行房事则会大伤元神;患痨病者性行为的欲望很强,但最忌交合,否则无可救药;眼疾未愈或始愈不可交合,否则眼会失明;筋骨损伤者要好伤后再断俗两个月才可交合,俗说“伤筋动骨一百天”。
即一百天才能复原,否则在百日内行房必死,刚过百日就行房也会导致残疾。
房事的礼俗约定有的则是基于神明的考虑。
民间历来有性行为不洁的观念,有的地区有“任承丧,不承双”的俗语,意思是宁可把炕(床)借给人办丧事用也不愿借人供结婚用,以为弄脏自己的炕,会遭晦气的。
基于这种观念,又产生性行为会亵渎神明的观念。于是在鬼神出没的场合和时间忌行交合,惟恐亵渎了鬼神,使人蒙受灾祸。
例如在宗祠里、祖堂上、庙宇内、宫观中、神龛下、井灶旁、坟墓地、棺柩处等地方,由于是鬼灵神明的常居地或出入处,男女如在此处交合,便会亵渎、触怒神灵,给人类降下灾祸。
又如在日蚀、月蚀、地震、雷鸣、狂风、骤雨、水灾、旱灾、瘟疫等情况下,切忌男女交合,以为此时行房是对于意的违背,对鬼神的亵渎,会使已经发生的灾害恶化下去。
民间还有忌在露天交合的俗信。露天交合称之为“野合”,历来禁忌甚严。因为天地是天神地祗的驻处,野合就会污秽天地,冒渎神明,违禁者会遭五雷轰顶,死无完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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